陈国仙

概述

2008年12月31日,中共磐安县委决定,陈国仙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。1

2百科释义

2008年12月31日,中共磐安县委决定,陈国仙同志任中共磐安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。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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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12 04:33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