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检察厅

概述

高等检察厅,清官署名。民国时期,合审、检二厅为法院,高等检察厅改为高等法院的检察处,检察长改为首席检察官。

2百科释义

高等检察厅,清官署名。民国时期,合审、检二厅为法院,高等检察厅改为高等法院的检察处,检察长改为首席检察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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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10 18:32:45